法律问答

现在我孕期,企业能够无端解聘我吗?

2020-01-19 18:3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规定员工怀孕后,除非其犯有法定的过错,否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因为怀孕属于员工私事,所以有些公司可能根本不知道员工怀孕,刚好辞退了对方,那么就需要确定接下来的处理。
      按规定,公司不得随意解除怀孕女员工,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的期限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为止。
      如果公司违规辞退女员工,将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并且,支付赔偿金时是按照以下的标准二倍:
      
    1、按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
      
    2、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
      
    3、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辞退怀孕女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公司应该恢复跟员工的劳动关系
      
    2、续签劳动合同至哺乳期结束;
      
    3、接受赔偿金的,需要退还给公司。
      另外,女员工被公司辞退后,可以选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按要求支付赔偿金,这点不受限制。
      最后,相对于其他员工,怀孕女职工行动力较弱,并且一旦进入分娩期,公司需给产假修养,那么所在公司可能会有人才流失。所以,有些公司便会以不知情等辞退女员工,严重伤害员工的利益,因此必要时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 用人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经济补偿:公司确属无故开除的,无个人原因,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半年以下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
    2、赔偿金:公司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属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包含经济补偿。
    3、如果未签合同,应当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般都是11个月,除去已支付的工资。
    4、未交社保,可以要求补交或者折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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