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不同意离婚,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

离婚
2020-01-19 14:41: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 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商一致,就可处理离婚了。
    要是协议离婚不成,那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要是法院认为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已无和好的可能,一般就会判离了;如果一审判决不离,那么6个月后再起诉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 证据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定,判定标准如下:
    《民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 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