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结婚后,有了共同房地产,名义上女儿是26月出生的,女儿是男性妹妹赠送的,女性不能生育,男性想离婚,女性是1980年出生的,男性是198年出生的,男性想离婚,女性也想把女儿留在身边,房地产是男性花钱买的,女性没有固定收入,男性有固定收入

离婚
2020-01-19 14:1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前者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这样可以直接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诉讼离婚了。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果判离,财产怎么分,孩子如何抚养。
  •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都有生育的权利。但不是每个人都有生育的能力,当生育方面存在问题时,夫妻双方应冷静对待,积极想办法治疗疾病,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生育问题是不可取的。
    法院如果认定夫妻双方虽因生育问题产生矛盾,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但是,如果夫妻之间因为生育问题感情彻底破裂,应判决离婚。
    夫妻感情破裂没有补偿一说,即使原因是生育问题。
    女方不能生育不论是先天还是后天都不存在过错,男方希望自己有后代也不存在过错,因此,因为生育问题发生纠纷并没有所谓的过错方。
    不存在所谓补偿或赔偿。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夫妻离婚后,不抚养女儿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的。
    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上海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一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
    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一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
    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