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务人的名义上没有财产。 死后的债务由谁来承担,父母来承担?

2020-01-19 11:55: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该协议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约束第三人。另,在分居期间各自的经营债务,与家庭无涉的债务,由债务人承担。
  •   子女是年满18周岁成年人,父母对成年子女没有监护权了。此时子女欠下债务,由子女自己承担偿还责任,父母没有法定义务代替还债。
      除非是子女死亡,父母作为继承人继承完毕遗产之后,需要承担遗产价值之内的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的责任”。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