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欠我钱,是我借据,可是联络不上人,能够 提起诉讼吗?能够 申请财产保全吗?

2020-01-18 12:42: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财产保全申请书
      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1.……
      2.(写明财产的位置、数量、金额等情况)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
      1.……
      2.……
      特此申请。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 解答如下:
    1、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只有借条可以起诉
    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一般来说,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为2年,也就是说从还款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护了,但如果债务人出庭应诉未提出时效抗辩的,此时不受2年时效的限制。
    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归还,但需给债务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于起诉,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时间持续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当地起诉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