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今天给你的农村养老保险,不要去银行办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
2020-01-17 20:57: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按照最高法院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法院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
    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法院受理的资格而已,法院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具体区别如下:  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互济性和社会性。人寿保险是商业行为,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在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社会保险属于劳动立法范畴,而人身保险属于经济立法范畴。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单位和国家三方负担并按照政府规定的统一费率征收;人寿保险实行自愿投保原则,全部投保费用由投保人自己负担,保险费率按险情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费率,人寿保险因属企业经营性质,具有盈利性。  社会保险金(养老金)的给付是根据缴费年限、缴费金额、社会平均工资等条件,按规定给付。人寿保险金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退休后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国家除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外,还根据经济发展、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让老百姓真正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例如我市自1987年实行养老保险统筹以来,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从每月82元增长到2006年的1018元,年均增长
    14.2%。这是商业人寿保险不具备的。
  • 农村养老保险,是指以农村非城镇户籍的居民为保险对象的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障水平与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养老保险与家庭赡养、土地保障以及社会救助等形式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我保障为主,集体(含乡镇企业、事业单位)调剂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政府组织与农民自愿相结合。
  •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3条对养老保险的分割作了如下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先,对双方均已经实际取得养老保险金的,由于此时双方的养老保险金数额确定,资金到位,可以像其他共同财产那样进行分割。
    其次,对于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婚姻法解释中,未作出明确界定。根据法理,应当取得是指当事人已具有享受养老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将养老保险金领取到手或发到个人工资账户中。此种情况下,养老保险金的数额也是确定的,只是资金尚未到账,可以作为双方的共同债权在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中进行折抵。
    再次,如果离婚前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参加了养老保险,但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尚未退休,所以将来到底能取得多少养老保险金就离婚时现有条件尚无法进行预先计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具体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养老保险账户中的个人实际缴付部分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