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母亲再婚前买的房子的主人是谁?

离婚
2020-01-17 19:25: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贷款房:

    1、物权法规定,抵押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故而,在实务中,只要银行没有同意,那么很多法院都不会立即分割,而是判决在还完贷款后分割。

    2、这样的处理有问题,一方面,物权法的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因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不适用于因事实行为的物权变动,离婚判决分割财产是事实行为,不适用上述规定。

    3、另外,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也规定了,婚前以一方名义买房并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用共同财产偿债的,一般判给该方,由该方向对方支付补偿,剩余贷款是该方的个人债务。这样的规定,明显允许按揭款未还完的情况下,对房屋可以进行分割。

    4、上述悲惨状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也没有请专业人员帮助,以至于没有能向法院提出有利于己的合法主张,当然,某些个别的法官业务素质不高,也可能是一个原因。
    如果婚前还完全部贷款或全资:

    1、婚前共同买房,只要登记为你们二人的名字,肯定还是你们两人的财产

    2、婚前买房会登记份额,按份额分割即可

    3、如果婚前共同出资,以一个人名义买房,由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登记人的人的个人财产,只不过你的出资,会予以返还
    如果婚后还完全部贷款或全资:

    1、登记为两个人的,就是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女方小孩,过错方不分少分的原则分

    2、登记为一个人名字的,如果是该方婚前支付首付款,那么一般判给他,剩余债务他还,他给另一方补偿

    3、登记为一个人名字的,如果该方婚前与他方共同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分割

    4、登记为一个人名字的,如果婚后买房,则是共同财产
  •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结婚后买房的情况: 不管房产证上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名字,都理所当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双方可以均分房屋。 其
    二、结婚前买房,结婚后一起还贷的情况: 房产证一般是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归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
    1.共有财产还贷的一半;
    2.共有财产还贷一半的增值部分。 如果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共有比例按约定,如无约定则共同共有,无法举出其他证据的情况一般是一人一半。 其
    三、结婚前一次性购房的情况: 这种房产属个人婚前财产。新婚姻法中确实取消了共同生活8年以上,个人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如该房屋是你个人婚前购买,就属你个人财产,不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