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后,我现在付不起房价了。还款压力很大。我能要求退款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17 15:0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定金”到底是什么,定金其实是担保方式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当合同中约定有定金条款时,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对方可以不返还该定金。
    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也就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定金不退”。很多消费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往往以为自己支付的是“订金”,但合同中实际约定的为“定金”,二者仅仅一字之差,在消费者想要放弃买卖合同时,却会导致完全不同的“可退”和“不退”的结果。
  • 商品房预售中,很多购房者都遇到过交定金的问题。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什么是购房定金,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购房定金的作用是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根据最高法院担保法的司法解释:  
    (一)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之前的定金。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交付的定金也就是立约定金,是指为保证订立正式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时约定交付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担保,这种定金就是立约定金。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没有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适用定金罚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正式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定金一般分两种情形,一种解约定金;另一种是违约定金。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定金的性质进行约定。因为购房合同一旦签订就生效,约定不同性质的定金,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总之,无论约定何种定金,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在适用定金罚则后,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当事人需举证证明损失大于定金赔偿额,并且这个损失是在签订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能预见到的,不能漫天要价。提醒购房者不要盲目交付定金,一定要看清楚是签订什么合同时交付的定金,定金的性质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拿不准可以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被开发商的文字变换欺骗,出现纠纷时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 小产权房子属于违建,其买卖行为在法律上直接定性为违法,故其涉及到的任何纠纷都往往是难以判定,你的这个问题并不是定金能不能退和怎么退的事,因为只有合法的买卖才有“定“,“订”金的问题,违法买卖在买卖物品不属于违禁品时一般都会划分为经济纠纷,其最多是定为欺诈,而如果买方又事先知道买卖违法,则买方也要负担经济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