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快递已经20多天没到了。我不能接受快递公司的赔偿。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1-17 10:1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快递公司会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一种是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另一种是保险,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

    建议您以后接收快件的时候要在认真检视后再签收,发现损坏可以拒收,并注明拒收原因。一旦在收件人栏签了字,无论再出现任何问题快递方概不负责!附:接收快递应该按以下步骤:
    1.查看包裹(快递)外包装是否完整无损;
    2.在快递回执单上签字(验货之前不要将回执单交给快递员);
    3.开包裹(快递)验货;要在快递公司人面前把货物纸箱打开查看货物有无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
    4.让快递公司人员出示证明,为日后维权做赔偿依据;
    5.确认无误后返还快递回执单给快递员,收货完成。
  • 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
    一:自己和医院协商。
    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
    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
    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
    目前咱国家对于这种事情都是这么解决的,你也可以先到医院上级部门咨询一下,但他们应该也会告诉你这三种方法。
  • 快递企业运送快件的损失赔偿适用于《邮政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即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快件出现丢失或损毁时,赔偿额度应不受‘所付邮费三倍’的限制。”
      消费者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收取了快递费,双方在法律上已经形成了有效的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快递服务。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快递公司工作上的失误等原因,物品丢失或者损毁,只要消费者能够提供当初快递物品的发票等价值证明,快递公司都应按照照价赔偿进行赔偿。也就是说,无论是否保价,都适用于《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
    ”没有保价的物品,消费者要保留能证明其价值的凭证,一旦物品出现丢失或损毁,可以利用凭证并依照相关的民事法律,要求快递公司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