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手机店搞活动我抽中了一部华为平板手机,领奖规则是需本人年满18岁才能领取,条件我也达到,而商家却要预存话费4099才能拿到这个奖品。抽奖规则却和这个不符合,是否构成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消费者维权
2020-01-16 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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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
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本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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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者是否实施欺诈性经营行为的认定,应当把握以下几方面:
1、看经营者是否有欺诈的故意,即经营者在主观上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表示的目的;
2、看经营者在客观行为上是否采取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
3、看是否有诱使消费者产生错误意思的事实发生。 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方可认定为经营者实施了欺诈性经营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经营者实施的欺诈性经营行为的种类繁多,主要有:
1、掩盖商品质量中存在的瑕疵,销售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3、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5、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6、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7、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8、销售商品的重量或者数量少于该商品所明示的重量或者数量;
9、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的表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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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的商品时遇到欺诈或对接受服务不满意时,如与商店协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向消协投诉,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投诉。发现消费欺诈要主动维权、敢于维权,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提出3倍赔偿,还是要求500元赔偿,有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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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