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我孩子4周半,我想离婚怎么样才能得到女儿的抚养

离婚
2020-01-16 17:46: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为了从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建议家长们给孩子讲清利弊,帮助孩子做个客观明智的选择。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私念而影响孩子的成长。

  • 1、你们如果离婚,孩子抚养问题,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重点考虑跟哪一方在一起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教育及成长)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孩子尚小,一般会判由你直接抚养。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看子女的实际需要。二看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三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然后,对支付义务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收入的20%至30%按月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对支付义务人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但是,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关于房屋问题,该房屋购买在你们婚前,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婚内共同还贷一般应当属于你的支付,另外,该支付所产生的房屋增值部分也应当归你。
    4、关于孩子的继承权,父母离婚,不能就此改变父子关系的事实,更不能就此排除孩子依法应当享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 根据《婚姻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通过诉讼解决。你的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抚养权法定变更条件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关于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