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是老式小区,原来小区门卫是物业请的退休人员。从去年开始就承包给了外来人员,吃住都在小区的门卫。今年又在没有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告知2019年的停车费从原来的1000元/年调整为一辆车1300元/年,两辆车1500元/年,三辆车的话就按照1800元/年收取。请问这个合理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16 14: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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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公司的义务是由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收费有异议可以向物价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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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