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小姑娘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的喝多先动手打我 我就还手给那个男的挠了 下巴 胸前都是抓伤 他去公安医院鉴定 说是抓伤 结果是观察 当天我报警 警察让去录笔供 他把他爸抬出来说是去医院 他没有去 当时打仗是在小区里 他爸在家里 当天 他也没去录笔供 几天后派出所打电话说是他做鉴定了抓伤 我身上有轻微伤痕但没有去医院 派出所让过去协商 我要去的时候 派出所又打电话说那个男的住院了 我问是不是讹我们 派出所说不是 他爸住院 他本身也是一身病 也就住院了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派出所说他那住院单来了 让我去协商派出所说是拘留他30天也可以拘留我3天 这个合理吗 那个男的能要求我赔偿吗
-
轻微伤的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对赖着不出院的人也有办法,就是不理他也不赔他,等着他出院后到法院起诉;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
-
临床实践中多数存在医疗过错的医疗纠纷,医院所承担的责任多在轻微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轻微责任一般按照10%(0-20%)判决,次要责任按照30%(20%-40%)判决,同等责任按照50%判决。
除非医方存在明显严重过失,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才可能被认定承担50%以上的责任。多数医疗损害案件赔偿金额在数万元、十几万元,患者病情较轻但损害后果严重可能会获赔数十万,上百万的案件比例相当低。
-
关于轻微伤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1、在人身伤害案件,只要是有受伤情况一般都要做伤情鉴定。
2、属于行政案件的,被害人拒绝配合做伤情鉴定的,警方会记录在案。
3、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需要做伤情鉴定。被害人不配合的,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鉴定后认为符合轻微伤的有关条件的,应当依法对伤者进行相应的
损害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