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小姑娘 一个四五十岁的男的喝多先动手打我 我就还手给那个男的挠了 下巴 胸前都是抓伤 他去公安医院鉴定 说是抓伤 结果是观察 当天我报警 警察让去录笔供 他把他爸抬出来说是去医院 他没有去 当时打仗是在小区里 他爸在家里 当天 他也没去录笔供 几天后派出所打电话说是他做鉴定了抓伤 我身上有轻微伤痕但没有去医院 派出所让过去协商 我要去的时候 派出所又打电话说那个男的住院了 我问是不是讹我们 派出所说不是 他爸住院 他本身也是一身病 也就住院了 又过了一个多星期派出所说他那住院单来了 让我去协商派出所说是拘留他30天也可以拘留我3天 这个合理吗 那个男的能要求我赔偿吗

暴力伤害
2018-09-07 11:3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轻微伤的赔偿主要有: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只要把这些进行赔偿就可以了。对赖着不出院的人也有办法,就是不理他也不赔他,等着他出院后到法院起诉;起诉后,你方要求技术鉴定,评估对方伤情应当住院几天。鉴定后,超出鉴定天数的住院费、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金等,由对方自己承担;你方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住院期的损失。轻微伤需要住院的时间是有标准的。
  • 临床实践中多数存在医疗过错的医疗纠纷,医院所承担的责任多在轻微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轻微责任一般按照10%(0-20%)判决,次要责任按照30%(20%-40%)判决,同等责任按照50%判决。
    除非医方存在明显严重过失,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才可能被认定承担50%以上的责任。多数医疗损害案件赔偿金额在数万元、十几万元,患者病情较轻但损害后果严重可能会获赔数十万,上百万的案件比例相当低。
  • 关于轻微伤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问题,通常情况下,
    1、在人身伤害案件,只要是有受伤情况一般都要做伤情鉴定。
    2、属于行政案件的,被害人拒绝配合做伤情鉴定的,警方会记录在案。
    3、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害人需要做伤情鉴定。被害人不配合的,警方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被鉴定后认为符合轻微伤的有关条件的,应当依法对伤者进行相应的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