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就是初婚,媳妇是二婚2个小孩都判给了她,人们还能再造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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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初婚未育,根据现行生育政策,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再生育子女是个行政许可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必须由当事人夫妻提起再生育申请,经计生部门批准后下发《再生育证》方可合法地再生育子女。
这在你省的《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中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
你的情况是符合再生育条件,但如果没有经过批准而生育子女的,虽说不是超生,但同样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当然,这个数额就会比超生子女的少得多。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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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想生育属于共同的孩子,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一方从未生育的(或者生育过的孩子已经死亡的),同时另一方生育的孩子包括收养的不超过2个(含2个)。
2、双方各生育过一个,但离婚时都给前配偶抚养,再婚夫妻新家庭没有一个孩子。
3、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其中一个随再婚家庭生活,但这个孩子有残疾,将来不可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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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归男方离婚不需要给女方补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没有生下来,那么生不生是你的权利——生育权。
孩子出生了就应该好好的善待,毕竟是生命,可以和孩子协商抚养费的,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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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