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女性没有离婚的话,和别人生孩子的话,可以发给那个人离婚证明书给我查一下吗

离婚
2020-01-16 10:0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男方在结婚前盖的房子,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盖的房子并登记在男方或男女双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一)、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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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 当遭受到家庭暴力时,首先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关于家庭暴力的离婚起诉书,写清楚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情况。同时应该提供下列证据及材料:
    (一)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二)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三)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四)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五)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六)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七)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八)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九)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十)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十一)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