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别人一起合租的,当时租房子的时候押金是一人一半,他跟房东签的合同,我现在提前退租了,他又找了一个合租的也收了押金,我的押金他应该退还吗

2020-01-16 08:46: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在我国房屋的转让分为合法转租和非法转租。 
    一、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经过的房东的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在现实中就是二房东经过原房东的同意把屋子的租给第三人。合法转租是法律所允许,第三人和二房东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受法律地保护,因此第三人享有占有租赁房屋的权利,此时原房东不能阻止第三人入住,如果不让第三人入住的构成违约。第三人就原房东的违约行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先协商 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如果原房东阻止入住的,第三人可以和原房东协商,也可以找二房东出面帮忙协商解决。  
    2、解除合同 如果合同签订后,原房东阻止入住的行为导致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符合《合同法》有关的规定,因原房东的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应对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原房东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3、到法院起诉 如果不想解除合同的,就原房东的行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原房东履行义务。  
    二、非法转租,是指承租人没有经过房东的同意就将房屋租给了第三人。非法转租是法律所禁止的,因此承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只在双方之间发生效力,不对原房东发生效力。第三人入住的房屋属于无权占有,原房东可以拒绝第三人入住出租的房屋。第三人强行入住的,原房东也可以在不伤及第三人的人身和财产的情况下将东西搬走。 最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签订转让合同的时候要先了解转让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转让而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对方违约的可以通过起诉来积极地捍卫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条款没有明确表述为适用“定金”,也没有其它约定适用定金的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定金。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中的押金条款不宜将其定性为定金,若双方无特别约定,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承租人不得无故请求出租人返还所交付的押金。除非出现双方的租赁关系终止,且没有不履行合同债务的情形,承租人才能请求其退还押金。
  •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押金: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
    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
    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赔偿。
    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除押金,但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租房的时候要求支付押金,其实主要还是怕租客拖欠水电费、物管费,对房屋内的设施有所损毁,因此退房的时候如有这些情况的话,那么房东适当的扣除一部分押金也是可以的。
    因此,现实中,租房房东不退押金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是违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