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被3个人打了住院,左手小指骨折后脑逢了1针右手无名指,中指大母指受皮外伤,腰部也被打到,脸上也有皮外伤右手手腕也有皮外伤。请问算轻伤吗?

2018-09-07 11:0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为一方的暴力殴打而导致骨折的,是可以请求对方支付一定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在进行相关的医疗久之后,进行伤残鉴定获得了鉴定结果的,可以依照鉴定结果来进行相应的索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如果对方在知晓相应的鉴定结果的情况下仍然不支付相应的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
  • 被打伤了要及时报警,警察会根据你们的情况做伤情鉴定。如果你构成了轻伤及以上,打你的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你可以自己到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构成伤残就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关的费用,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后续治疗费等等。
  • 可以先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得赔偿的依据。建议进行仲裁调解,得到双方满意的赔偿。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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