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和我离婚了。现在他已经把我在那里的户口搬走了。我喜欢那里的待遇吗?谢谢!

离婚
2020-01-15 19:1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母代为办理。(如果成年,则他自己就可以自己去办理)前面说到,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 结婚一方迁入户口,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4.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5.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 离婚时房屋拆迁的,对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离婚按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处理。青苗补偿费一般按生产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
    安置时选择的是安置房而非货币安置的,如果房屋拆迁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分配;房屋拆迁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离婚时安置房归个人所有。
    但获得安置房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享有的优惠购房份额面积所对应的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