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已经付了定金,但是我不想再买这栋二手房了。我能退还押金吗?

2020-01-15 16:5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一、买二手房的定金付给谁  买二手房的定金交付给房主。买主可通过与房主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控制法律风险,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的,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  首先要确认对方的确是房主;  其次,在房主确实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如果其有充分的授权证据,由他的朋友代签定金合同是可以的。  
    二、买二手房要缴纳哪些税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购房者来说,买二手房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  
    1、土地增值税。但对于为改善居住条件而上市的公房,免受土地增值税;对于以投资为目的的公房入市行为,按公房出售价与应扣除项的差额计征土地增值税,税率按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采取超额累进税率计征。征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征税额—收入成交价—(成本价+土地收益金+个人收入维护与更新成本+综合税额)  
    2、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纳税对象的税种。由产权所有人交纳,房地产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地产代管人是纳税义务人。  
    3、契税。国家《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赠与或交换,均由承受人依法交纳契税。  
    4、手续费、交易管理费。当前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交易手续费,交易双方按套交纳。
  •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因此,在购房者签订《预购临时协议》时,真正的预购房屋正式合同一主合同是否能够成立,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与定金合同有着重大差别。
    因此,预购订金不是定金,定金罚则也就当然不能适用。订金与定金的最基本的区别就是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或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订金适用这样的罚则,只会存在返还或冲抵价款的作用。
  • 定金交付后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就一次性还是按揭付款方式的约定发生分歧,导致合同不能签订,又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真实约定的情况下,定金应如何处理?  在现实中,经常会有类似纠纷的发生,买卖双方签订《定金协议》后,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就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一致。因为定金协议里约定,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扣留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是谁违约就成了关键的问题,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特,任何一方的主张都很难得到支持。因此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定金协议》里就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关键性条款明确下来,如房价、付款方式、付款时间等,这样就避免了买卖双方相互推诿,责任无法划分情况的出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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