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任何证明,停职,解雇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也不会发生经济损失

2020-01-15 06:4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并非劳动者所有的隐瞒真实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有些涉及劳动者个人隐私,提供真实情况可能导致歧视、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息,劳动者可以不提供或者隐瞒。比如劳动者是否结婚、是否怀孕、是否患有心理障碍、是否同性恋、宗教信仰等信息。
    4.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者提供错误信息的主观状态进行甄别,有些情况如果是由于劳动者的失误,而不是故意导致的错误,并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 一般来说,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就解除的事实及依据进行举证,如无任何事实及依据的,构成违法解除;
    2、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赔偿金;
    3、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辞职的,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一、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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