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工只要我提早一个月辞工,要求不许辞急工,,可我急事要走该怎么办

2020-01-14 19:35: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
    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 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劳动者依法提出离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到时办完工作交接后就可以离开了。如果员工依法提出辞职后,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发放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33。
  •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首先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提交辞职申请,需要当事人亲笔签名,然后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楚物品,经双方签名。接着向单位的人事处索要一份离职证明书,凭着证明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证明。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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