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在8月10日,我和一女人发生争执,该女人先动手能力打架,因为我有还击。如今该女人说自身小产,她出示的医院门诊我侧边探听过门诊,医院门诊,住院治疗都难以想象这人的入院记录。我想要资询下他是不是有作假的将会,假如小产在哪些的时间范围,诊断证明上怎样阐述她的病况是和我打架斗殴相关?

刑事辩护
2020-01-14 19:07: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双方的行为都违法,依法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打架,主要看造成的后果,如果你伤情较重,现在住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应进行伤情鉴定,然后派出所才能根据伤情鉴定结论,决定是否立案,立治安案还是刑事案。
      现在派出所将人放了,是正确的,你治愈后可以到派出所开具伤情鉴定介绍,然后进行伤情鉴定,待结论后,派出所自然会按照案件需要,传唤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
  •   打架,将人打的流产,该伤情已经构成重伤,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化解矛盾,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先协商民事赔偿,然后将谅解书和协议书交给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损伤致早产或者死胎;损伤致胎盘早期剥离或者流产,合并轻度休克。
  • 与人发生冲突,关于刑拘的时间,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拘留最长可以到37天,其中7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建议尽早请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如果有取保可能的,争取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的最佳时机是逮捕以前。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 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