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在我50年的合同到期之前,我被公司解雇了,我无法申请社会保障。我能要求公司支付我前5年的社会保险吗?我在公司工作了五年。在我50年的合同到期之前,我被公司解雇了,我无法申请社会保障。我能要求公司支付我过去5年的社会保险吗?

社会保障
2020-01-14 17:45: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银行帐号开户行等信息  (有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有的是盖个帐号信息戳,有的是介绍信,反正就是说明其银行帐号信息,让社保往这个帐号寄钱。注意:一般来说,需加盖社保公章)  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在原参保单位  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当地社保会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部分汇寄到当地社保,并给一份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上面记录有参保年限、缴费基数、汇寄个人账户部分金额等信息)。有的还有基金转出确认函等材料。
      原参保单位办结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给本人。  个人:将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交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养老保险转移单(或叫情况证明)、基金转出确认函等其他材料到当地社保财务查询是否到帐,如到帐,请财务在转移单上加盖公章确认到帐;  然后填写《社会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单(转移单补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签字),并执保险转移单或缴费明细情况,到当地社保办理补填。
  • 一: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2、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3。个人如何缴纳社保问题中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4、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二:
    1、由单位代交。即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这样,单位缴纳一部分,个人交纳一部分,按照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按一定比例缴纳。个人部分将按照个人的上年月平工资8%交纳养老保险,2%交纳医疗保险,
    0.5-1%交纳失业保险。
      
    2、个人以自由职业者身份交纳社会保险。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当地各有规定),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
      我国的社会保险目前尚处于地区统筹阶段,地区不同,基数和比例都有差别,如果你能说明你关心的地区,回答就可以更准确一些了。
  • 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方法:
    1、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携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法人身份证号、法人联系电话、业务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信息,到注册地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
    2、具体为员工办理参保时应去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为参保员工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缴费时要填制《从业人员缴纳保险金增减变化表》,需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公章、经办人公章。如员工先前已经投过保,需提供其保险编号。
    3、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经市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签订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承诺书,授予其“网上申报”业务操作权限。
    4、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
    5、参保企业办理完上述“网上申报”操作,确认无误后,应在网上提报“应收核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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