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将前妻列为不诚实的人会影响孩子的进一步学习吗?(孩子的监护权属于男人)

2020-01-14 15:0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抚养权的司法解释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司法实践中,是否具有经济实力和抚养意愿确实是裁判抚养权的重要考量因素,但绝非惟一因素。
    本案中,男方有家暴行为,这种情况可能对于孩子的未来成长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比双方在家庭中的表现,如果男方行使监护权,女方很难充分行使探视权。另外,男方忙于工作,对孩子照顾难免欠缺,而女方则长期照顾孩子,对孩子成长和心理较为了解。
    本案在男方支付抚养费的条件下,完全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具体诉讼时,女方应积极提供男方家暴的证据,例如,伤情鉴定,邻居亲友证言等,以便于法官依法作出对己方有利的判决。
  • 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综合考虑双方的条件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此外,还享有探视权,可以和孩子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
    当抚养孩子的一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能力抚养孩子时,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   男方优先取得儿女抚养权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一方有恶行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无力抚养或影响孩子成长;
    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是其他原因无法随母生活;
    3、一方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或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等;
    4、对满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要求随其生活,男方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或男方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会优先考虑男方抚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