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房东通过转租和中介公司把房子租给了我,租期为5年。现在他已经卖房子两年了。他单方面解除了合同。现在我不同意他的观点。我该怎么办?

2020-01-13 20:5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单方解除合同的问题,也就是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主要规定在《合同法》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预期违约)
    (三)一方延迟履行,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一方延迟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当然还有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几种情形,如委托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都规定了当事人的单方解除权。 所以简单点说,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不需要经过法院。而对方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这是合同法96条的规定。

  • 一、私房转租的前提是必须经原出租人同意   其具体表现形式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房屋,如房屋出租合同未明确这一点,承租人必须在转租房屋前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与出租人协商签订一份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补充合同。否则,属于承租人违约,不仅转租关系不能成立,而且出租人据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可追究承租人的 违约责任。   
    二、下列情况不得转租: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即使租赁合同就转 租事项作了约定,上述第
    一、第二种情况发生时,出租人仍可以收回同意房屋转租的意思表示,拒绝同意房屋转租,并按合同约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当然,如 果原租赁关系当事人之间就拖欠租金和擅自搭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不受上述禁止转租条款的制约,但在违反行政法的情况下除外,例如,当擅自搭建违反房 屋规划管理规范时。   此外,还应注意两点: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 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 《合同法》明确规定,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未经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对于装修能拆除的部分可以拆除,若不能拆除二人又未能协商解决,就装修的剩余价值,可折价赔偿。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如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
    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 在签定转租合同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和大房东签定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另外,还要注意转租合同与主合同的期限问题:

    (1)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大房东的书面同意;

    (2)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

    (3)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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