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爸爸在加工厂上下班,从登高作业跌倒,造成身亡,我想问一下赔偿规范多少钱

其它
2020-01-13 17:52: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要看是否本人主要责任。非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GB/T 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按天津市2008年标准约为32万元以上)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如果协商解决后,可不追究或是减轻你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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