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向一个朋友借钱,签了一张借记卡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我有调动记录。我签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每月2%的利息。现在利息一个月后还没有转给我。我被勒索了。我能因此被起诉吗?

2020-01-13 06:32: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我国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时候,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只是因为其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力较强而已。
    因此,是否有借条,并不是认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据。
    如果只有借条,没有其他证据加以佐证,便很可能承担败诉的风险。
    就题主的问题,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建议你准备以下证据:
    转账凭证
    支付利息的凭证
    对方承认借款的电话录音或者交谈录音
    证明借款事实真实存在的证人
  • 身份证最好不要借给别人,如果有人想借的话,你可以跟着一同去,要看清楚对方办理什么业务,提高警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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