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评估了一年的租赁合同,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三个月后,我没钱继续生活。所以我要求房东收回租金。房东坚持要履行合同或者提起诉讼。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20-01-12 14:00: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出租房屋座落在。产别:。  
    2、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出租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3、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出租房屋的权属状况、装饰等情况。乙方对甲方上述出租房屋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对乙方承租房屋的使用用途、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情况的约定如下:  
    1、租赁期限自止。  
    2、该房屋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第三次为半年()租金为元整,大写。  
    3、乙方在前一期交付租金使用期满前15天内向甲方交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视听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给他人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买权。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该房屋被征用或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还房屋,甲方向乙方退还预收的租金。  第六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界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七条:若由于管理原因造成员工吵架等事情与甲方无关,若由于房屋构造原因造成漏水等问题由甲方解决。  第八条: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完成室内物品清空等前期工作,并在年月日前完成房屋交付。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一、 签房租合同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注意到期后续期谁说了算的问题,还有到期后价格怎么定的问题。  
    2、中间房东突然要收房付多少违约金给你的问题。  
    3、房租晚交的惩罚金问题。  
    4、屋内破损赔偿问题,屋内设备损坏谁修理问题。  
    5、取暖费谁付问题。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的事项  承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付款方式。  出租方应注意: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最高可处500元罚款;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犯罪不报告的,最高处5日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专家提醒房屋出租人,要进行详细登记记录租赁人的相关信息,如果目前没有登记的,应尽快补办。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有下列第一项至第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行为的,处一百元以上罚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  
    (二)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三)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四)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  
    (五)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的。
  • 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即签订了合同之后有承租人已经入住到出租的房屋,那只能由占有房屋的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即几个承租人都还没有占有出租的房屋,但是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那么由先办理登记备案的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几个承租人既没有人占有出租屋也没有人办理登记备案的,那么由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
    其次、根据上面的顺序确定了房屋的承租人之后,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和他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况,所以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还可以就出租的违约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中,无约定违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如下: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收据由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最后,在租房过程中为了避免在签订合同后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将违约责任明确到合同中,作为更有利的证据,这样在协商解决不了的时候可以直接凭借合同积极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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