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在工厂交社会保险,还有家里的老人给我投社会保险,那家里社会保险可以下降吗?

2020-01-12 12:0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主张三个月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已是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有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同时递交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外地人没交社保,房产证可以过户。一般是可以的。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作了具体规定,主要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首先,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
    有关组织必需按时足额支付养老金,不得无故拖欠和挪用。根据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国家要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养老金。如果老年人生活在农村,那么,农村的集体组织除根据情况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外,有条件的还可以将集体所有的未被承包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如果农村的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赡养人和扶养人没有赡养能力或扶养能力,农村的集体组织就应当负担这些老年人的五保供养,即保吃、保住、保穿、保医和保葬。
    假如是在城镇里,这些老年人就应由当地的政府给予救济。其次,国家建立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