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住房合同原件丢失了,我是租房方,签了两年租房合同,现在通过别的房子租房费用很高,我的生意赔偿,房租费半年交一次,租房时房屋是清水屋,我自己改装,问我的生意是否赔偿。 合同正本的遗失有效吗? 装修费的住宅主负担吗?合同没有签约装修。如果我继续租房子还押金,请律师解答

2020-01-12 09: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被拆迁人购买拆迁安置用房不免税,但如果超过原来面积,按照商品房支付房价的部分仍然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
    二、您购买的房子是否能够享受退税需具体分析。 如果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您选择货币补偿,那么您现在购买的房子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如果您选择产权调换而开发商又同意不安置给其所提供的房子而且您现在也不需要,那么您可以申请新买的房子免税,这是合理合法的。
  • 劳动合同丢失,不影响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劳动合同,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 合同只有一方签字该合同尚未成立,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视为合同已经成立。
      《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的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 【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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