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7年10月买的二手房,由于房产证没下来无法过户,签了买卖合同无法并做了见证,房产总价42万,付了35万元,余款约定过户时付清,现因原房主欠债,房子被查封怎么办?已于2017年11月实际居住

2020-01-12 08:10: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准备好资料之后,你还需要弄清楚房产过户的流程,否则也会导致交易失败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地产转移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管理部分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不具备条件的房产则禁止上市交易;
    3、 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成交价格、交付时间、房屋坐落位置等内容达成一致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
    5、 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可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6、 最后,买方付清房款,卖方结清物业、水、电等费用,交易结束。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要想解除对房产的查封,一是原告申请解除,二是提供现金担保,就是讲同等数额的现金交给法院,三是原告撤诉,案件审结,四是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或者是诉讼请求,并且案件已经生效。
    除此之外,法院是不会解除查封·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七条 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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