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把房产交给女儿,儿子不同意,遗嘱有效吗?

2020-01-12 06:2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遗嘱的三种分类

    (一)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待。

    (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三)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四)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五)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遗嘱怎么写才有效

    (一)代书遗嘱,需有两名见证人代书遗嘱要生效,须具备特定的法律要件。
    1、代书遗嘱至少要有三个人在场,其中一人为遗嘱人,另两位为见证人;
    2、代书遗嘱时间要写清楚,时间要素要包含年、月、日;
    3、代书遗嘱上至少要有三个人的签名(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
    特别提醒,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除了近亲属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二)公证遗嘱,形式最保险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可直接产生法律效力,其他形式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具体遗嘱公证的程序如下: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遗嘱、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遗嘱公证申请书等材料;
    2、符合该公证处管辖的,公证处受理后进行审查;
    3、公证处认为遗嘱符合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三)口头遗嘱,要防失效
    几点关于口头遗嘱的建议:

    1、口头遗嘱只适用于存在危急情况时,一旦危急情况解除,口头遗嘱自然失效,所以在使用时要谨慎,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能使用这种遗嘱形式;
    2、如需订立口头遗嘱时,一定要找到符合条件的见证人;
    3、危急情况解除后,尽快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代替口头遗嘱。以上就是遗嘱的三种分类,遗嘱怎么写才有效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 遗嘱的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
    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设立遗嘱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具有设立效力。
    遗嘱人一旦死亡,他所设立的遗嘱即具有执行效力,由继承人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嘱托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执行遗嘱;如果没有此项嘱托,则全体继承人以平等地位参与遗嘱的执行。
    为了保障未成年的继承人和不在继承开始地点的继承人的利益,遗嘱人可以嘱托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充当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通常是遗嘱人所信赖的、能体现遗嘱人意愿的无利害关系人,他在执行嘱托任务时,继承人无权对遗产进行处分。
  • 房产遗嘱的办理程序  遗嘱效力的认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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