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总欠薪水打过借条,人跑了,能够提起诉讼吗?

2020-01-12 06:17: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名就是有效的,不以按手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但要注意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后2年内不向债务人追讨的话,就算了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2、本案诉讼费按照诉讼请求金额的
    2.5%收取,即2000元,原告胜诉后,法院会退回诉讼费,改由被告承担。  
    3、胜诉后是否可以拿到钱,还得看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履行判决,如果有,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履行。
  • 劳动者可以持欠条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没有根据合同约定的发工资时间发工资就算是拖欠工资。所以,不用管现在老板给打欠条是不是在拖欠你薪水,只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具体按如下:

    (1)先找公司或者老板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找有关部门调解。如果双方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双方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找有关机关投诉。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那员工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5)去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也不要一筹莫展,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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