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可以修一下独生子证吗?

2020-01-11 06:4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到发证单位领取表格,父母双方单位、居委会写出介绍信、表格盖章。  带上身份证、户口复印件、结婚证、父母双人照片到发证单位补办。  
    1、补办申请人出示原《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原件者,复印件上应有出证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写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个人申请,说明丢失原因。  
    3、夫妻双方单位出示的现在婚育状况(注明是否存在再婚、超生)因故离开单位的由本人现单位或村(社区)委会出示证明,并注明何时由原单位转入现单位,社区出示的证明需附本人下岗证明或失业证明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及家庭成员(一家三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再婚家庭应当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丧偶家庭应附死亡证明。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办理程序及奖励政策  
    一、办理机构: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1)发放对象:  ①一对夫妻只生育1个子女的;  ②一对夫妻按规定有两个子女,因死亡只留下一个子女的;  ③独生子女死亡后,再生育1个或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④夫妻未生育,依法收养1个子女的。  
    (2)申领程序:  ①由夫妻双方申请,到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如实填写;  ②经双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核实,报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接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之日起30日内予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③夫妻户籍不在一地的,可以向其子女和父母一方的共同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四、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①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低于20元,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是财政拨款单位职工的,从财政拨款中列支,其他单位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承担;是农村居民的,由乡(镇)、村发给,或采取其他奖励形式;是城镇无业居民的,从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是城市个体工商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  ②在入托、入学、就医、招生、招工、征兵、农村划分宅基地等方面优先照顾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  ③农村在调整责任田时,对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按二人(份)分给;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时给予优待;在招收乡(镇)、村集体企业事业职工及扶贫、救灾、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④对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应给予表彰,并奖励二千元以上奖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奖励百分之五十,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奖励。
  • 离婚财产分配与独生子女证无关的,离婚财产分配是夫妻双方的事,但要想分财产给子女,可以夫妻双方协商。按照规定,离婚后,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再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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