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二胎产假多少天?从何时能够请生育假有要求么?

妇幼权益
2020-01-11 05:11: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地方政策如:《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第二十七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女职工都能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胎产假规定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女职工生育后, 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流产的情况: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