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个人欠我钱买材料,但现在他已经成立了一家法人公司。我怎么能向他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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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欠款纠纷中,方应提供以下
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购销合同》、《供货协议》;订(定)货单; 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
(3)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
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 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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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
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
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
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
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
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
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
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
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
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
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
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
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
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
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
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
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
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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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有其独立的财产,大多数的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的。
2、法人代表以及股东如果已经完成了公司认缴的出资的缴纳的,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未实际缴纳认缴的出资的,需要以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比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股东A认缴20万,实际缴纳15万,还有5万尚未缴纳,如果公司有债务且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的,股东A需要实缴缴纳出资以承担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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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