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生第二个孩子可以吗?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吗

2020-01-10 15:3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规生育,必须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是社会抚养费没有统一的数额,根据各地规定和收入不同,进行有比例征收,但是有统一的计算方法。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下是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方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 违规生育,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不会因为夫妻的离异就可以躲避,因为缴纳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夫妻在离婚前违规生育没有缴纳罚款的,在离婚时算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承担。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全面二孩”政策2016年1月1日正式落地,元旦后生育二孩都属合法。在此之前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仍需继续交付社会抚养费,但已征收的各省二胎罚款不会退回。
    超生罚款标准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省情况制定计划生育条例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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