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挪用公款一万元在三个月内归还,没有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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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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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刑事拘留吗?
不是。逮捕和刑事拘留,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一样,都不是一种刑罚,它们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有刑事处罚,根据《刑法》关于刑罚的种类
1、第三十二条 【主刑和附加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3、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4、第三十五条 【驱逐出境】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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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挪用的数额还是比较大的,好在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的,至于最少能判多少,现在确实还不能给你随便下结论的,毕竟这是刑事案件,要综合整个案情的,你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委托律师介入从轻辩护,尽可能的少判一些,但是在宣判之前谁也无法给你保证或是肯定一个具体年限的,也不现实。如还有疑问和需要可致电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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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