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注册证明书抵押给汽车贷款公司,在我市的这家分公司破产了。 而且,我过了一年左右的期限,今天我起来没车了。 打电话问的时候,利息很多。 请一次付清本息。 否则,卖掉我的车,请法院告诉我。 我该怎么办?

其它
2020-01-10 00:44: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逾期后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并且会记录在案,需要24个月才能消除。  
    1、信用污点,也称不良信用记录。属于个人信用记录的时效范畴,银行客户申请贷款后由于某些原因,造成还款逾期记录,即信用污点。  
    2、个人信用记录产生污点,主要还是因为大部分消费者对个人信用认识不足。一般情况下,信用卡持卡人如果出现连续3次逾期还款或者是累计6次逾期还款,批贷审核比较严格的银行将不会同意发放贷款。  
    3、有了信用污点不仅不光彩,而且给申请大宗贷款带来麻烦。消费者“抹掉”不良信用记录的想法可以理解,如果强行把信用污点删去,那么诚信历史就是不忠实、不客观、不完整的;也不利于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记录的对象。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1.你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与金融公司成立的是抵押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3.你应该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对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款,如果超过约定期限,那么属于违约情形。
    4.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关键,需要仔细确认对方放款的时间。
    5.可以联系到对方,了解进展与拖延的原因,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诉讼维权。
  • 车辆抵押登记的手续:车辆抵押一般是用于汽车消费,用新车来抵押获得贷款实现分期目标,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取号排队,等待业务受理;
      
    2、持《机动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
      
    3、到原业务受理窗口签注登记证书,
      另外,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缴纳以下费用:机动车抵押评估费、登记费、机动车抵押公证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