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拖欠工资,准备申请劳动仲裁。2017.7月签了劳动合同开始一直在A公司工作,2017.12月A公司以社保更换为由更换了新的劳动合同,公司名称变为B,法人也更改了。所以现在手上的合同为B,但实际一直在A工作,工资条抬头也是A,请问仲裁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证明材料比较有力?

仲裁
2020-01-09 16:41: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股份比例调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索要二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如需帮助,可来电或添加微信(手机号)与我联系,以便为您解决问题。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理论称此现象为买卖不破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