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市退休职工身亡后能拿好多个月的退休金

2020-01-09 12:2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可以继承死亡退休人员个人养老保险账户里的余额。另外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抚恤金,企业退休职工大概是本人12个月的基本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各地执行标准可能不一致);事业单位职工是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公务员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搜索个月基本退休费。
    法定继承人可以凭退休人员的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领取。
  • 退休人员死亡养老金发放到死亡当月止,另发给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所在省规定。
      按《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退休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由基本养老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
    但目前,我国尚无统一的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政策。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如湖北省规定丧葬补助费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州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遗属生活补助费为最低生活补助费;四川省规定丧葬补助费按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计发,一次性抚恤金按死亡退休职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退休金8个月计发。
      涉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一,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的待遇:  1,按我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乙款的内容执行;  2,给付标准,按《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内容执行;  二,相关条文:  1,《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2,《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