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借贷,原告在私自修改借款合同时间,向法院提出要求被告全额还款,被告要怎么写答辩状

2018-09-06 17:0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合同是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人支付利息的合同。
    目前借款合同主要调整两部分内容:
    1、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借款合同关系,这部分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达成借款的意思表示后合同就成立。
    2、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这类合同是实践合同,以借款人实际交付借款时合同生效。
  • 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两年,借款合同还有效,只是超过了诉讼时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
    违反借款合同的责任:贷款方的责任:贷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贷款,应偿付违约金。借款方的责任: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加付利息。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政策性贷款的,应当加付利息;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或全部贷款。
    诉讼时效问题,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答辩状主要是针对起诉一方诉状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如:你认为有相当多的抗辩事由,把它写出来,这就是答辩状。
    2、法律保护民间借贷,这在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均有规定。民间借贷如果是用于生产经营性借款的,利息约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生活性借款的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二倍。
    3、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的,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担保人偿还与主债务人偿还的本金与利息应当是一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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