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刑事案件二审结束后的人被拘留所送到监狱集训队。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可以申请法院复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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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十条、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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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没有权利给犯人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的执行机关只能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是否能够减刑要由法院审理后进行裁定。所以看守所是没有权利对犯人减刑的。
《刑法》
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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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犯罪,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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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