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账本在另一个地方丢失了,准备重新发行,但是孩子需要它马上去上学。你能在当地警察局打印出来吗?

名誉毁谤
2020-01-09 07: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簿在外省丢失了,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孩子上学迁户口怎么办理?我国义务教育区域划分,要求是学生就近上学,如何体现就近?只有看户口,如果你想到哪个学区去上学,就要在当年的五月一日以前将孩子的户口迁入该学区(热门学区一般要求子女与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并且在该学区有合法的住房证明,这样才符合就近上学的原则。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 劳动者的子女小学报名劳动合同书通常要求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没有在劳动局备案是可以的,除非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有特殊要求,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进行详细了解,便于有针对性地准备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