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法法庭不行,怎么办,找不到孩子的父亲,孩子的抚养费不来,我该怎么办?

2020-01-08 20:4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书:信息: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个人信息;
      2,申请事项:注明申请金额。
      3,写出具体的申请缘由及事实。
       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出生,
    (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出生,
    (民族),(籍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要求被申请人立即执行(执行依据:***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给付 子女抚养费,共计多少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经法院以 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结案。如今,该判决书/调解书早已生效,但被申请人却不履行该判决书/调解书中相应的给付内容,经申请人多次催要后仍拒不履行。
    现申请人与孩子的生活处于极大困境,因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以上执行申请,望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X年X月X日
  • 重婚所生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依据婚姻法10条的规定,重婚属于无效的婚姻。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但是有证据证明属于一方财产的除外。
    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生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适用婚姻法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关于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人民法院会以孩子与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为原则作出判决。
    在一方因重婚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无过错一方应当会依法取得抚养权。
  • 婚外情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至法院(孩子为原告) ,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关于探望权,如果男方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你可以要求法院终止他的探望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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