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工伤导致右手食指断裂。这是什么残疾?

2020-01-08 19:1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各类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 工伤的具体判断是需要严谨的科学判断才能得出的,不能根据简单的伤到那来判断,这样的结论是不准确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您好:
    1、这情况属于工伤,但是需在1年之内申请;
    2、工伤赔偿的问题需要在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 才能确定的具体数额;
    3、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根据我们以前类似的案子,您公公多处受伤部位可能都会构成伤残,伤残应该有在9级以上,具体需要由专业的法医才能确定;
    4、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伤者的伤残鉴定报告,结合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伤者自己的一些证据才能具体确定(赔偿标准的计算需要根据伤者的户籍性质、工作情况等才能确定);
    5、交通事故和工伤的部分主要赔偿项目是可以得到双重赔偿的;
    6、具体操作的程序,a、工伤部分,需要先准备证据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数额,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交通事故部分,现在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然后收集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再找对方索要赔偿(诉讼或调解)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