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车祸事故株洲中车方穿拖鞋开车归属于交通违章吗?

2020-01-08 17:21: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一般违章,交强险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赔,视情况(无照驾驶、盗抢车辆、故意)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所以只要没有法定保险公司追偿的情况,最终都是保险公司赔付。
    车辆的商业险会有更多的违章理赔限制的。
    但是交强险里限制较少,即使有上述三种限制,也是保险公司先赔付,后追偿。
  • 直行红灯, 左转绿灯 ,直行车道上左转不属于违章。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一条 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

      第四十二条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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