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进入高速火车站安检时,包里有一把管制刀,然后我因为携带管制刀被拘留了3天。这把刀只是误带的,有关方面不知道他不能携带受控的刀。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释他,或者如何提前释放他?

刑事辩护
2020-01-08 13:19: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携带管制刀具打伤人,调解不成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给予行为人治安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依法对行为人处罚后,受害人可以就有关民事赔偿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都可以保释,但他们要求的条件不一致。治安拘留需要以下条件: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刑事拘留: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涉嫌贩卖毒品罪,要根据涉案毒品的种类、数量、犯罪情节由法院定罪量刑。
    逮捕前的先行拘留最多37天,逮捕后到开庭一般要3-6个月,经批准还可以延长。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 因或者 甲 基 苯 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具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
    7、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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