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出租车公司承包了10多辆出租车,现在合同未到期我想退出,公司要扣我每车1万的违约金,这样是合法的吗?并且公司一份合同都没给我

2018-09-06 15:1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公司提前终止租车合同,其法律意义在于公司单方解除了双方签订的租车合同。倘若公司与相对方所订立的合同对提交解除合同有明确的约定,而公司单方解除合同也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则公司不存在违约的情形,相对人如对公司解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公司解除合同的效力。
    如果公司单方解除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则公司行为可能构成违约,此时,相对人可以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的违约条款及《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向公司主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承担合同约定违约金责任等权利。
  • 常用合同范本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 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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