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孩子在放学路上骑自行车被别的同学撞到,造成左胳膊断了。对方应该怎么赔偿

2020-01-08 12:27:4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只要自行车不是故意撞汽车一方的,汽车车主都应承担责任,只是因故意或过失的程度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而已。

  • 1、交通事故索要赔偿时间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就可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2、如果没有致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医疗费据实索赔,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要和医嘱一致,交通费要和随诊时间对应,有住院治疗的可以按照固定标准所要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